源教研字[2017]27号
关于推荐淄博市第六批骨干教师的通知
各教体办,局属各学校,各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发挥骨干教师的骨干带动作用,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评选淄博市第六批骨干教师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县参加淄博市第六批骨干教师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推荐对象从全县中小学、幼儿园一线教师中产生。市级及以上名师及名师建设工程人选、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不再推荐。
二、推荐名额
全县共推荐淄博市骨干教师55名,按照1:1.4的比例确定各单位推荐名额(推荐名额见附件)。
三、推荐原则
(一)坚持公开推荐、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采取个人申报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广泛发动、自愿报名、严格评审、逐级推荐、择优认定的程序选拔。
(二)面向在职一线教师和专兼职教研员选拔;学校中层管理干部参与推荐,其上课时数不少于本学科专任教师课时量的50%且所占名额不超过10%。
(三)合理兼顾学段和学科,各学段推荐人数比例应与本学段教师数占县教师总数比例相当;合理兼顾农村和薄弱学校并给予适当倾斜;民办学校要占一定比例。
四、推荐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和仁爱之心,教书育人成绩突出,教育测评满意度高,近三年年度师德考核均为优秀。
(二)具备《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资格且教龄满五年;年龄截止到2017年10月31日,不超过50周岁;有班主任工作经历;幼儿园、小学教师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中学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应符合“双师型”教师有关要求,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和专业技术职务,同时取得与专业相关的技师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中级及以上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执业资格。
(四)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能够将信息技术整合到学科教学中,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达到中级及以上水平;积极参加业务学习,不断更新知识结构,认真参加各类培训且考核合格,完成五年一个周期360学时的继续教育要求。
(五)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工作中能够充分发挥骨干带动作用,近三年年度工作考核优秀不少于1次;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活动,承担过县级及以上示范课、公开课、专题讲座的任务,在县级及以上教学大赛中获得奖励。
(六)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主持或参与县级及以上教育科研课题研究工作,教育教学创新成效明显;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过教育教学论文或者获得市级及以上教育科研奖励。
(七)参加国培省培项目、担任教师全员远程研修指导教师或工作坊主持人、热心教育志愿服务、参与市县教育教学创新项目、辅导学生参加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等优先推荐。
五、评审办法
(一)个人申报。按照公开、自愿原则,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自主申报。
(二)教体办、学校初评。教体办或学校组织初评,按规定进行公示后向县教体局申报。
(三)县级评选。县教体局根据评选条件、评审程序要求、名额分配等组织评选,按规定进行公示后向市教育局推荐申报。
(四)市教育局审核认定。市教育局组建骨干教师审核认定委员会,对区县、局属学校、市属相关学校申报人选进行审核确定入选人员,经公示后予以发文公布并颁发证书。
六、申报材料及有关要求
(一)申报材料
1.《淄博市第六批骨干教师申报表》。由教师本人填写,A4打印表一式三份上报。
2.《淄博市第六批骨干教师个人申报情况一览表》。由教体办、局属学校汇总,B4打印表一式三份上报,同时上报电子稿。
3.《淄博市第六批骨干教师申报情况汇总表》。由县、教体办、局属学校根据评选情况排序汇总,A4打印表一式三份上报,同时上报电子稿。
《申报表》、《一览表》、《汇总表》可从淄博市教师教育网下载(http://zbjsh.zbedu.net)。
(二)有关要求
1.各教体办、各学校要高度重视骨干教师评审工作,严格按照本通知有关要求,公开、公正、公平的做好评选、推荐申报工作。
2.各教体办、各学校要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培养管理机制,健全培养管理档案,以骨干教师评审为契机,结合实际,勇于创新,努力搭建骨干教师专业成长平台,充分发挥其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骨干带动作用。
3.各教体办、各学校务于11月22日前完成评选申报工作,及时上报有关材料。逾期不报者,视为自愿放弃,不再受理。
联系人:陈继霞 联系电话:3228076
邮 箱:yyshixun@163.com
附件:1.各教体办、各学校推荐名额分配表
2.淄博市第六批骨干教师申报表
3.淄博市第六批骨干教师个人申报情况一览表
4. 淄博市第六批骨干教师申报情况汇总表
2017年11月11日
附件1:
各教体办、各学校推荐名额分配表
名额 单位 | 推荐名额 | |
小学 | 中学 | |
南麻街道 | 2 | 2 |
历山街道 | 4 | ―― |
悦庄 | 2 | 2 |
鲁村 | 3 | 3 |
东里 | 2 | 3 |
西里 | 2 | 2 |
大张庄 | 2 | 2 |
中庄 | 2 | 2 |
燕崖 | 2 | 2 |
南鲁山 | 2 | 2 |
石桥 | 2 | 2 |
张家坡 | 2 | 2 |
实验小学 | 3 | ―― |
第二实验小学 | 1 | ―― |
历山中学 | ―― | 3 |
实验中学 | ―― | 3 |
沂河源 | 1 | 2 |
鲁山学校 | ―― | 1 |
沂源一中 | ―― | 6 |
沂源二中 | ―― | 3 |
职教中心 | ―― | 3 |
特校:1 实验幼儿园:1 第二实验幼儿园:1 县教研室:1 ―1― |
附件2:
淄博市第六批骨干教师
申 报 表
工作单位
学 段
任教学科
姓 名
淄博市教育局制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 年月 | (照片) | ||||
政治面貌 | 教龄 | 最后学历 | 专业技术职务 | |||||
所在单位 | 现任行政职务 | |||||||
通信 地址 | 邮编 | |||||||
电话 | ||||||||
个 人 简 历 | ||||||||
近三年获主要荣誉称号和 奖励 | ||||||||
主要 科研 成果 | 近三年论文、科研项目: | |||||||
班主 任 工作 | 近三年班主任工作及获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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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 青年 教师 情况 | ||||||||
教学 工作 量 | 2015年上半年周课时数 ,2015年下半年周课时数 , 2016年上半年周课时数 ,2016年下半年周课时数 , 2017年上半年周课时数 ,2017年下半年周课时数 。 | |||||||
年度考核情况 | 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 2015年 等次;2016年 等次;2017年 等次。 | |||||||
师德考核情况 | 近三年师德考核情况: 2015年 等次;2016年 等次;2017年 等次。 | |||||||
所在 单位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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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教育主管部门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市评审委员会意见 |
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 |||||||
市教 育局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 |||||||||||||
淄博市第六批骨干教师个人申报情况一览表 学段: 区县教育局或市属学校(章) 年 月 日 | |||||||||||||
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 | 农村城区 | 学历 | 周课时数 | 近三年曾获荣誉称号(注明时间、取最高3件) | 近三年发表专著、论文(注明时间、取最高3件) | 近三年科研项目、公开课获奖情况(注明时间) | 近三年担任班主任及获奖情况 | 指导青年教师情况 | 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 | 近三年师德考核等次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注:1.此表由区县、市属学校根据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汇总; 2.学段分普通高中、职业学校、初中、小学、特教、幼儿园分别填写; | |||||||||||||
3.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需在备注中注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及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情况。
附件4 淄博市第六批骨干教师申报情况汇总表学段: 区县教育局或市属学校(章) 年 月 日排序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教龄最后学历工作单位农村城区任教学科专业技术职务行政职务担任班主任年限备注1 2 3 4 5 6 7 8 注:此表由区县、市属学校汇总,学段分普通高中、职业学校、初中、小学、特教、幼儿园分别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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