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教体函〔2017〕84号
关于评选沂源县第五批中小学骨干教师的通知
各教体办,局属各学校,各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建设一支优秀的骨干教师队伍,激励广大教师大练教学基本功,根据教师梯次培养目标,县教体局研究决定评选沂源县第五批中小学骨干教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评选沂源县中小学骨干教师120名,按照1:1.3的比例确定推荐名额(各单位推荐名额见附件1),推荐对象要兼顾学科。
二、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施教;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敬业奉献,团结合作,开拓创新。
2、教学理念先进,教学基本功扎实,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教学成绩优异。自觉帮助和带动青年教师不断提高专业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骨干带动作用。学校绩效考核位居学校前50%内(四年内至少有2次)。
3、近四年来,执教县级及以上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或在各学科优质课比赛中获奖。
4、教科研成绩显著,积极承担县级以上科研课题,取得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或发表过有较高价值的教育教学论文。参加每年继续教育全员培训和网络研修并合格。
5、学历达标,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且有实际任课5年以上的教学实践经验。年龄不超过50岁。近四年来,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
6、实行师德、有偿家教等一票否决。
三、评选办法
1、评选范围
全县50岁以下中小学教师。2014年1月1日以来已获得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名师等称号的教师不再参加此次评选;网络研修成绩不合格的教师不准申报。
2、申报程序
各局属学校、民办学校以学校为单位组织申报,各镇、街道初级中学、小学由各教体办组织申报。
3、申报材料
(1)《沂源县中小学骨干教师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打印表1份,电子稿1份,以教体办、学校为单位组织填写报送,表格到“沂源教育信息网”下载)。
(2)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
(3)主要荣誉证书原件(2014年1月1日后)。
(4)讲课比赛、公开课、辅导学生等证书原件(2014年1月1日后)。
(5)课题研究成果、论文证书等原件(2014年1月1日后)。
(3)(4)(5)三项累计最多提交9件。
4、评审程序
(1)各教体办、学校组织人员进行初评,确定参加县级评选人员。
(2)县骨干教师评选委员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县级评选并对入选人员进行量化、说课、考察,提出候选人名单。
(3)经县教体局审核后,正式下文公布,颁发证书。
四、推荐时间
各教体办、各学校务必于11月15日前将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报送县教研室师训办公室。过期不报者,视为自愿放弃,不再受理。将电子稿发送到邮箱:yyshixun@163.com。
推荐评选骨干教师政策性强,涉及教师的切身利益,各教体办、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评选认定条件进行推荐,认真做好第五批骨干教师评选认定工作。
附件:1. 各教体办各学校骨干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2. 沂源县第五批骨干教师评选一览表
2017年10月30日
单位 | 人数 |
沂源一中 | 12 |
沂源二中 | 7 |
职教中心 | 7 |
实验中学 | 7 |
历山中学 | 7 |
沂河源学校 | 7(含小学初中) |
实验小学 | 4 |
第二实验小学 | 2 |
鲁山学校 | 2 |
特殊教育学校 | 1 |
实验幼儿园 | 2 |
第二实验幼儿园 | 2 |
教研室 | 3 |
单位 | 人数 | |
小学(幼儿园) | 初中 | |
历山街道 | 8 | |
南麻街道
| 4 | 3 |
悦庄 | 6 | 6 |
南鲁山 | 4 | 4 |
中庄 | 3 | 3 |
燕崖 | 3 | 3 |
石桥 | 3 | 3 |
张家坡 | 3 | 3 |
东里 | 5 | 5 |
鲁村 | 6 | 7 |
西里 | 5 | 5 |
大张庄 | 4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