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函〔2017〕46号
关于2017-2018学年度全县中小学放假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教体办,局属各学校,各民办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市教育局规范中小学寒暑假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17-2018学年度全县中小学校假期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学期学段 | 义务教育段 | 普通高中段 |
暑假 | 2017年7月2日—— 8月26日;共8周 | 2017年7月9日—— 8月26日;共7周 |
第一学期 | 2017年8月27日—— 2018年2月3日;共23周 | 2017年8月27日—— 2018年2月10日;共24周 |
寒假 | 2018年2月4日—3月3日(腊月19——正月16);共4周 | 2018年2月11日—3月3日(腊月26—正月16);共3周 |
第二学期 | 2018年3月4日—— 7月7日;共18周 | 2018年3月4日—— 7月14日;共19周 |
二、工作要求
1、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各单位放假前要开好安全教育主题班会,逐级签订假期安全目标责任书,下发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教育引导家长关注学生假期安全。各单位在放假前要组织全面的校园安全检查,确保学校假期安全。要认真落实假期领导班子24小时带班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2、规范假期办学行为。各学校要认真执行放假时间,不得擅自调整和随意增减假期时间,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学生到校辅导或上课。各单位要在放假前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认真学习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树师德、正师风”治理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活动的通知》,强化教师师德教育,签订规范假期办学行为目标责任书,要加大对教师假期办学行为监管力度,定期对辖区内辅导班进行督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3、合理安排学生生活。各各学校要科学合理地指导学生和教师安排假期生活,做好学生假期自主学习的指导,提高学生假期自主学习实效。要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公益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4、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各单位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所有公车一律封存,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师生集体外出参加活动。
201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