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沂源县燕崖中学 -> 文件通知 -> 关于举办全县2017年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的通知
关于举办全县2017年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未知 时间:2017-04-05 点击:966

各教体办,局属各学校,各民办学校: 为推动中小学广泛开展自制教具活动,培养广大师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推进素质教育向纵深发展,按照淄博市教育局《关于举办淄博市第九届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的通知》(淄教教服字〔2017〕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举办2017年全县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引导广大教师创新理念,积极设计制作科学、新颖、实用并具有较强启发性、科技含量高的教具,特别是运用新材料、新技术研究发明教具,收集、整理、推广相关成果,丰富教学内容。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自制教具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二、评选范围和类别    中小学各学科(不含特殊教育康复训练器材,以下同)教学中使用的,由在职教师或学生自己设计制作,在历届全县自制教具评选中未获得过一、二、三等奖的自制教具,或虽曾获奖但对原作品有重大创新改进的自制教具(不含已经正式生产的产品和纯计算机软件及声像资料)。每件合作作品申报者不超过3 人,作品能反映所有成员的共同努力。不受理师生合作作品,学生合作者应是同一学段学生。   1.按制作者身份分教师作品、学生作品;   2.按学段分为小学作品、中学作品;   3.按所应用的领域段划分(1)小学:语文(XYW)、数学(XSX)、科学(XKX)、音乐(XYY)、美术(XMS)、体育(XTY)、综合实践活动(XZH);(2)中学:语文( YW)、数学(SX)、物理(WL)、化学(HX)、生物(SW)、地理(DL)、通用技术(JS)、综合实践活动(ZH)、音乐(YY)、美术(MS)、体育(TY);(3)其它(QT)(如:特教(TJ)、职教(ZJ)等)。   三、奖项设立   设立优秀自制教具作品一、二、三等奖,并择优推荐参加市评选。命名一批中小学自制教具能手。 四、评选条件 (一)教师自制教具作品条件 1.教学性。符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基本理念,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利于实验教学、提高师生的实验动手能力。 2.科学性。教具所示实验内容符合科学原理,体现科学知识和科学过程相统一的原则,有利于学习科学知识,树立科学意识,掌握科学方法和实验操作技能。 3.创新性。教具设计新颖,构思巧妙,体现新的实验活动方式、方法和内容;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方面有创新和发展;在信息技术与传统实验的整合方面有所创意。 4.启发性。引发学习兴趣和思考,适于探究式教学,有利于学生主动参与、互动、合作交流。 5.实用性。取材容易,结构简单,易于操作,性能稳定,安全可靠,造价低廉,外形美观,便于自制推广;有助于环保和可持续发展。 (二)学生自制教具作品条件 1.制作的教具与学习内容、实验内容协调一致,有利于培养创新精神、实验动手能力,有利于自主学习、合作交流。 2.符合科学原理,有利于学习科学知识,掌握科学方法和实验操作技能,有利于树立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 3.设计构思巧妙,富有新颖性,有利于激发学习兴趣,促进动脑动手。 4.取材容易,制作简单,使用安全,造价低廉,便于推广。 5.作品符合参与者的年龄层次、知识及能力水平,具有独立创作的真实性。 (三)自制教具能手条件 被推荐人长期以来积极参加自制教具活动并在教学实践中有显著成绩,有作品参加本届自制教具评选活动,未曾授予过自制教具能手称号,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被推荐人在近三届县级自制教具评选活动中曾两次及以上获得一、二等奖奖励。 2.被推荐人在近三届市(省、国家)级自制教具评选活动中曾获得两次以上一、二、三等奖。 五、评选要求 1.符合优秀自制教具条件的自制教具申报者要填写《沂源县2017年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评选作品申报表》(附件1),由所在单位择优推荐。申报的各种信息资料包括制作者姓名、次序、教具名称等一经上报不再更改。 2.各教体办、局属学校报送参加评选的作品数量不少于5件。 3.各教体办、局属学校填写《沂源县2017年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评选作品汇总表》(附件2),务必于6月15日前将《作品汇总表》、《作品申报表》纸质稿和电子稿报送县电教仪器站(邮箱yydjyqz@163.com)。评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要求制作者现场演示操作,在评选时不能到现场演示又未经准许其他人代为演示的,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六、其他事项   1.一个教具名称只含一件教具,教具名称应与其相应的教具相符,以一组或系列教具为单位上报的多件教具,必须是内容相关的且只按照一件对待;内容不相关的多件教具按上报的顺序只取第一件教具及相应的名称。    2.申报者可报送多件不同学科或者同一学科的作品,但同一学科的作品最多只能有一件获奖。   3.不能申报的作品:一是与国家现行法律和法规、道德规范有抵触的作品;二是造成污染、破坏环保及危及人类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作品。    4.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严禁借机收取其他费用。杜绝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并予通报。 附件:1.沂源县2017年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评选作品申报表      2.沂源县2017年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评选作品汇总表 2017年3月6日

责任编辑:本站
相关新闻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more
暂无评论
技术支持:学易云